一张处方“几块钱”?
患者求医遇数十倍差价
不到11点,当天李某某的号就已全部取完,但依旧不断有患者进门想要挂号,一个号50元,大厅里坐了一圈患者,几乎都是找他看病的。
涉事医生:“我只管看病”
多方各执一词
秉安堂
律师说法:
涉嫌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违反该规定发布广告的,除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外,还要处广告费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广告费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该行为还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除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外,还要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提到,消费者还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直接损失。若因误导而延误治疗,还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若多人集体受骗,可能引发民事诉讼或公益诉讼。
胡律师提醒,法律对医疗虚假宣传的容忍度远低于普通产品,不能为追求流量而牺牲公信力,坚持真实、透明的创作才是规避风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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