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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再发悬赏令!举报财产执行到位可获10%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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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公告显示,历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市澳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童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咿贝上河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杨波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济南童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咿贝上河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杨波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济南市澳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济南童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以南济南出口加工区海关卡口办公楼三层3-3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164XL。

法定代表人:杨波,经理。

被执行人:济南咿贝上河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院前街1号9号楼西侧商品房9-1-2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3CF5BP33。

法定代表人:杨波,总经理。

被执行人:杨波,男,1981年3月16日出生,住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标山小区3号楼2单元402号。身份证号370102198103160014。

执行依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8)鲁0112民初1090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886701.58元及相应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3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