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艺术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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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玩本文,深绎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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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中国传统文论强调“文以意为主”“文以传意”,对当今文学研究颇具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古人强调文学读解必须立足于“本”,注重文学的本体性探求,其要旨可用宋代王质《诗总闻》所谓的“熟玩本文,深绎本意”来概括,而这句话又源于梁代刘勰的“书亦国华,玩绎方美”观念。用现在的眼光看,此所谓的“本文”既指广义的文学本体存在,又特指狭义的以艺术性、审美性为根本观念,与西方形式主义、结构主义只顾叙述、语言、修辞、结构等因素之纯粹“文本”观念有所不同。按照刘勰、欧阳修等文论家的观点,文学读解首先要“披文入情”“据文求义”,强调要从“熟玩本文”切入,探讨“写人”“叙事”“抒情”“论理”等“本文”问题。其次,文学读解既注重跨越“本文”间际,把握彼此之间的历时与共时“通变”生态;又力求从文献与文化等视角进行“本文”内外互证,凭着“善读”以达到“深绎本意”的目的。最后,文学读解本体性的根本是“文以人为本”,即“文自人”“文似人”“文写人”“文为人”等“人本”理念和文论特质,也进一步为“熟玩本文,深绎本意”打开了思路。总之,在全球性地重视“文本细读”“文本内外”“文本意义”等理论方法的岁月,我们对以“熟玩本文,深绎本意”为精髓的文学读解理论进行现代阐释、重构,必定会对当今文学研究产生非凡的效用。

一、“入乎其内”以“熟玩本文”

古往今来,人们对文学读解的门径与原则这一根本问题有较多探讨。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知音》有言:“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沿波讨源,虽幽必显。”“书亦国华,玩绎方美。”④文学意义探究要靠“披文入情”“反复玩味”,也就是后来人们提出的“熟玩”“通变”“善读”等问题,对后世重视文学本体研究具有深远影响。顾名思义,所谓“玩”意为欣赏、玩味;而本义为抽丝的“绎”则常被引申为“细读”“探究”等意。这意味着,文学既是用来欣赏的,也是用来思考的。文学读解是审美阅读与教化接受的统一。当今文学研究强调要立足本体,与传统强调文学读解要始于“玩绎”说法是一致的。我们的祖先虽然没有像现代新批评派提出影响全球的“文本细读”说,但却早已强调“熟玩本文”之重要,即俗话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尤其是宋代文人多怀有“尚意”读解之心,把立足文学本体视为推求文意的要领。较之西方现代的“细读”说,中国古老的“熟玩”说更强调对文意的反复咀嚼与举一反三寻味,自然包含着“字求其训,句求其旨”等细读,但又重视审美性,不局限于咬文嚼字。

回到中国本土文论,我们发现,在刘勰“玩绎方美”“披文入情”“通变”等理论的强力影响下,“熟读”“熟玩”观念颇有市场和地位。北宋欧阳修《诗本义》卷八在阐释《何人斯》这首诗时说:“古诗之体,意深则言缓,理胜则文简,然求其义者,务推其意理,及其得也,必因其言、据其文以为说,舍此则为臆说矣。”⑦明确提出应从文学本体出发寻求诗之本义的理路。另如程颐曰:“凡看《语》《孟》,且须熟读玩味。”⑧强调对儒家经典要举一反三,细读品味。苏轼《送安惇秀才失解西归》曰:“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此外,他的《评陶诗二则》其一说:“渊明诗初看若散缓,熟读有奇趣。”又评柳宗元《渔翁》诗说:“诗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熟味之,此诗有奇趣。”⑨基于对文学本体的娴熟阅读和涵泳,他较充分地感受到了陶渊明诗、柳宗元诗中的“奇趣”美感。苏轼《既醉备五福论》论诗还指出,“夫诗者,不可以言语求而得,必将深观其意焉”⑩,提出了超越文字表层意义而深入把握作品内含的“深观其意”读解方法。尤为值得重视的是南宋王质《诗总闻》所指出的:“先平心精意,熟玩本文,深绎本意,然后即其文意之罅,探其事实之迹,虽无可考,而亦可旁见隔推,有相沾带,自然显见。”(11)此外,他还提出“即辞求事,即事求意”“以意细推”“因情求意”等文学读解路数。稍后朱熹在涉及文学读解问题时也特别强调立足文学本体之重要:“一切莫问,而惟本文本意是求,则圣贤之指得也。”(12)强调对探求“本文”“本意”的特殊地位。可见,中国传统文论在立足文学本体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奇”“趣”等审美性的发掘。

如何“熟玩”文学文意之趣?我们不妨沿着中国传统文论指引的方向前行。清代叶燮《原诗》已认识到诗歌含有“理”“事”“情”三要素,这奠定了我们进行文学本体阐释的基础。事实上,大凡文学作品几乎无不依托于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等表达手法而造就。无论何种文体,大多存在“写人”“抒情”“叙事”“议论”等几个方面的问题。虽然这几个方面会因文体差异以及时代审美风尚的转变可以有所侧重,但往往互为功能。上世纪20年代,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曾将千头万绪的“描写”方法概括为“写人”“写境”“写事”“写情”四条,并指出四者之互动:“有时须用境写人,用情写人,用事写人;有时须用人写境,用事写境,用情写境。”(14)文学本体是由如此广义的“描写”构成的,而这“写人”“写境”“写事”“写情”四条可以统称为“文写人”,四者互动,离不开“文以写人为主”这一根本。

要言之,在文学本体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的当今,文学读解应该既要借鉴西方重视艺术性、审美性的“文本”及“文本内外”观念,更要发扬刘勰、欧阳修等古人所谓“披文入情”“据文求义”传统,注意从文学本体和重心切入,立足作品尤其是经典名著本身,从“写人”“抒情”“叙事”“论理”等各个层面“熟玩”文学本体的审美韵致。

二、“跨越本文”以“通变”

若对文学展开“共时”审视,必定要划定或截取某些特定时间段来观察。有的论者能从《金瓶梅》一口气大篇幅地讲到《姑妄言》《红楼梦》,通过截取从万历十至二十年(1582-1592)到乾隆二十七、二十八年(1761、1762)约一百七八十年来探讨各小说之间的关联问题,其条分缕析的梳理功不可没,只是存在疏于“共时性”探讨这一缺憾。目前,仍不断有人在通过对《金瓶梅》《红楼梦》进行比照,或本着“从《金瓶梅》到《红楼梦》”相对固定的“进程”思路,力图得出后者如何继承前者、或者后者如何点铁成金而高于前者等结论。这种简单而机械的操作是不懂得文学创作固有的文本互涉之故。为此,我们应大胆地依据“通变”得以发生的时空原理重申传统小说之间的关联。根据彼此生发的实际,我们不妨截取“两个一百年”区间,对其小说互涉情景进行兼顾“历时性”与“共时性”全方位观照:第一个一百年是四大奇书成书、传播、定型的一百年左右;第二个一百年是从《金瓶梅》传播到《红楼梦》成书的一百多年。在这两个一百年里,各种小说本体的彼此渗透景象万千,令人眼花缭乱。且不说“四大奇书”之间的影响是回环往复的,就是从《金瓶梅》到《红楼梦》之间的小说关联也是错综复杂的。虽然《金瓶梅》对《红楼梦》有无直接影响尚难以坐实,其间接“互文”倒是可以得到确凿论证的。其间,《醒世姻缘传》《林兰香》《歧路灯》《姑妄言》以及一系列才子佳人小说发挥过怎样的“中介”作用,需要深入研究。

概言之,“通变”思维是实现“熟玩本文,深绎本意”解读的利器。以往所谓“作品”“本文”往往指的是成品,给人的感觉似乎是一成不变的;而凭着“通变”以及本文之间的跨越,可以发掘更多深意。不仅能看到本文之间单向的“一脉相承”,而且也可看到同一时空不同本文之间的相互生发,还可看到前后本文之间的互动“哺育”“反哺”。借鉴“互文性”理论,以文学读解为基础的文学研究必须兼顾“历时性”“共时性”以及“回溯性”等多重时序,并借助传统“通变”史识,重视文意脉系的梳理与把握。

三、“出乎其外”以“深绎本意”

四、从“熟玩本文”到“深绎本意”

由“文学是人学”推演,便可得出“以文学本体为根本”等结论,其具体表现大致就是黄霖先生在概括中国文学“原人”的精髓时所谓的“文自人,文似人,文写人,文为人”四句话。(28)这四句话又可概括为一句话,即“文以人为本”,此不妨简称为“人本”。大致说,“本文”涵蕴的“抒情”“叙事”“论理”云云均属于表达方式,而“本意”传达才是目的。因而“熟玩本文”仅仅是文学读解的基础,而“深绎本意”才是文学读解的关键。文学读解和文学研究都应该围绕“文自人,文似人,文写人,文为人”四句话或“文以人为本”一句话,不断地从“熟玩本文”到“深绎本意”,再从“深绎本意”到“熟玩本文”,回环往复。

如上所述,“熟玩本文”的切入点主要集中在“写人”“抒情”“叙事”“论理”等几个层面。由于广义的写人,包括抒情、叙事、论理,况且,从中国“就人论事”“事在人为”等观念看,“事本”基本依从于“人本”,文学本体中的“叙事”也是从属于“文写人”的。前些年,谈到中国文学传统,海外陈世骧、高友工们所提出的“抒情传统”说受到宗奉。近些年,也有学者于“抒情传统”之外另提出一个“叙事传统”。如果统揽起来,“文写人”更能体现中国文学本体所固有的特质。关于中国文学的功用,中国向来突出政治讽谏或社会教化,对审美愉悦重视不够。因此,“深绎本意”应该集中于“入乎其内”地发掘“文写人”之意义。

另外,抓住中国文学“本文”固有的叙事、抒情、论理特质及规律,使其学理化,也非常有助于“深绎本意”。就拿中国文学“叙事”研究而言,它常常由某种“理”贯穿着。在对中国叙事现象进行盘点清理过程中,我们发现中国叙事最讲究头头是道、井井有条,于是便形成以一个以“理”为骨架构建中国叙事学的思路。这个“理”字的本义是,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如“心理”“肌理”“条理”“事理”等,符合叙事次序安排的“时间律原则”;而“理”还有一个义项,即指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所谓“理由”“理据”是也,这符合叙事结构安排的“因果律原则”。再说,“事理”指的是事件发生所合乎的情理逻辑:“事”是说一个人所遇到的或发生的琐事、杂事、人情世故;“理”就是这些事中应当所具备的道理、逻辑,于是“中国叙事学”建构又可借鉴“事理学”研究的成果。另外,明清戏曲小说评点中的“情理”理论,也为以“理”为骨架的叙事学构建奠定了基础。如张竹坡在《金瓶梅读法》中说:“做文章,不过是‘情理’二字。今做此一篇百回长文,亦只是‘情理’二字。于一个人心中,讨出一个人的‘情理’,则一个人的传得矣。虽前后夹杂众人的话,而此一人开口,是此一人的情理;非其开口便得情理,由于讨出这一人的情理方开口耳。是故写十百千人皆如写一人,而遂洋洋乎有此一百回大书也。”他在第四十回回前评中还强调:“文字无非‘情理’,‘情理’便生出章法,岂是信手写去者?”(30)由此可见,“情理”是中国叙事写人的行文之道,重视合情合理的逻辑关联是中国文学叙事的本质特点之一。与中国叙事学重构同理,由传统“直抒胸臆”“曲尽人情”以及“雄放飘逸”“沉郁顿挫”等“抒情”方式出发,自可进而谋划构建中国抒情学理论体系。至于中国写人学理论的生发与完善,则更可以乘“文以人为本”理念之东风而破浪前行。

无论“本文”“本意”,还是“人本”,都在强调中国本土文学读解理论信守“文学本体”立场。文学读解与文学研究的过程主要是从“熟玩本文”到“深绎本意”的过程,“文以人为本”观念始终盘旋其中。

在当今文学批评的“文本主义”国际化背景下,我们既要借鉴西方所谓的“文本细读”“文本内外”“文本主义”“文本意义”等相关文论,更要注意激活并发扬中国本土文论固有的本体性理念。一方面,从“披文入情”出发,立足“据文求义”;另一方面,要多向度、全方位地跨越“本文”内外以及前后、周边、古今,放眼文本外部政治、经济、文化等“语境”。既要“入乎其内”地从写人、叙事、抒情、论理等视角“熟玩本文”,以更好地发掘文本意图与审美效果;又要“跨越文本”“出乎其外”地从“文自人”“文似人”“文写人”“文为人”等层面着眼,凭着“熟玩”“通变”“善读”等要领“深绎本意”。

根据中国传统文学理论,文以意为主,又以写人、叙事、抒情、论理等各种行文方式为辅,因此,“深绎本意”是根本,是关键,而它又建立在“熟玩本文”基础之上,离不开对叙事、抒情、论理等创意方式的探讨。总之,作为中国文学读解理论的精髓,“熟玩本文,深绎本意”及其相关命题既注重从本体性出发探讨文学的审美意蕴,又注重以“人本”为落脚点发掘文学的文本意蕴和劝善惩恶等功能。

①罗兰·巴特:《从作品到文本》,杨扬译,《文艺理论研究》1988年第5期。

②“文本”一开始译作“本文”。米克·巴尔:《叙述学:叙事理论导论》,谭君强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3页。

③需要预先交代的是,笔者行文中所用“文本”一词有两重含义:于西方文论而言,指的是“由语言文字组成的文学实体”;于中国文论而言,西方意义上的“文本”由传统文论中的“本文”代替,而“文本”则指的是以文学本体为根本。

④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713页。

⑤马克·昂热诺等著:《问题与观点:20世纪文学理论综论》,史忠义等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第30页。

⑥沃尔夫冈·伊瑟尔:《阅读活动——审美反应理论》,金元浦、周宁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29页。此“本文”今多译为“文本”。

⑦欧阳修:《诗本义》,《通志堂经解》,台北:大通书局,1969年,第9155页。

⑧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285页。

⑨颜中其:《苏轼论文艺》,北京:北京出版社,1985年,第163、175页。

⑩苏轼著,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51页。

(11)王质:《诗总闻》(丛书集成初编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299页。

(12)朱熹,刘永翔、徐德明校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48,《朱子全书》第2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213页。

(13)冯其庸:《我的〈红楼梦〉研究——2004年9月21日在***师范大学的学术演讲》,《***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14)胡适:《胡适文存》第1集,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9年,第91—92页。

(15)笔者曾在《中西“互文性”理论的融通及其应用》(《社会科学战线》2016年第8期)一文对中式“通变”理论与西式“互文性”理论进行过融通互释,可参看。所谓“互文性”(intertextuality),也称“互文本性”或“文本交互性”。从本体论意义上看,“互文性”理论得以提出的初衷是不再将各种文学“文本”看成一个封闭的结构,而将其视为一种开放性机制。在该理论提出之初,法国文艺理论家朱丽娅·克里斯蒂娃在其《符号学》中即从“历时态”和“共时态”两个维度看待文学本体。而后,法国另一位文论家巴特一方面把“互文性”看成是一种“共时性”的展开,称“任何文本都是一种互文”“互文是一个无名格式的总场”“文本就意味着织物”,并用“网络学”这一新词定义“互文”;另一方面,又把“互文性”看成是一种“历时性”的展开,称“任何文本都是过去引文的重新组织”“互文的概念是给文本理论带来社会性内容的东西,是来到文本之中的先时的和当时的整个言语”(罗兰·巴特:《罗兰·巴特随笔选》,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5年,第229页)。需要强调的是,“互文”之“互”并非单向的传递,而是多重“互动”。既包括“历时互文”与“共时互文”,还包括“正向互文”与“反哺互文”。同时,由于它以形式批评以及结构主义诗学为基础,融合了女性主义、新历史主义等各种批评方法,故而有利于“文本”及“文本内外”理路的拓展。

(16)黄大宏:《重写:文学文本的经典化途径》,《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

(17)拉曼·塞尔登(RamanSelden)编:《文学批评理论:从柏拉图到现在》,刘象愚、陈永国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36页。

(18)萨莫瓦约:《互文性研究》,邵炜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2页。

(19)郭绍虞编选:《清诗话续编》(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942页。

(21)王国维著,徐调孚校注:《校注人间词话》(上),上海:开明书店,1940年,第39页。

(22)朱一玄编:《金瓶梅资料汇编》,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656页。

(23)陈善:《扪虱新话》卷4,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864页。

(24)拉尔夫·科恩:《文学理论的未来》,程锡麟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121-122页。

(28)黄霖先生认为,中国古代认知文学的最核心的特质、基因与传统是“文学原人论”,即认为“文学原于人,以人为本。这个本,既是‘本源’的本,也是‘根本’的本。这个‘人’,是指作为人类的人、社会群体的人,不是指个体的人(论述个体创作时除外)”,并将“原人”的精髓概括为“文自人,文似人,文写人,文为人”四句话。详见黄霖先生《关于编写中国文学学史的几个问题》(《复旦学报》2011年第1期)、《“马工程”〈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的守正出新》(《中国文学研究辑刊》2017年第1期)等论文。

(29)朱一玄、刘毓忱编:《水浒传资料汇编》,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33页。

(30)秦修容整理:《金瓶梅》(会评会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1503、545页。

(本文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中国文学写人传统及理论谱系研究”(15AZW00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