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韩国女团在澳门开演唱会时,有观众把疑似装有微型摄像头的玩偶扔上舞台,这一事件再度引发公众对于针孔摄像头偷拍个人隐私的担忧。面对重重打击,针孔摄像头为何还能屡禁不止?如何有效防范“无孔不入”的摄像头?今日播出《“微时代”,谁动了你的隐私》系列报道第二期——《针孔摄像头,线下几乎绝迹但线上依然在售!》


相继被曝光的恶性偷拍事件,也让公众对个人隐私泄露问题深感担忧。
近年来,国家始终重拳严打摄像头偷窥及相关黑色产业链。2021年5月到8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治理,清理2.2万多条有害信息,处置4000多个账号,收缴窃听窃照器材1500多套。记者近日以消费者身份致电本市多家安防设备销售商求购微型摄像头,都被一口回绝。
但在线上平台,销售和购买微型摄像头的依然大有人在。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输入“针孔摄像头”,系统会提示没有相关商品。甚至弹出相关法律规定,提醒消费者不触碰法律红线。但当输入“摄像头改”等关键字样时,出现了各类小型录像设备或摄像头模组。这些产品价格在几十元到两三百元不等,大部分都以远程看家、看车等作为宣传用途。但在咨询区,咨询“偷拍效果如何?”或质疑这种设备会被不法分子利用的不在少数。有商家表示:
普通市民怎样才能找到隐藏在暗处的针孔摄像头呢?何志会说:
何志会还特别提醒酒店行业从业者:
现在不少家庭都安装了各类安防摄像头,这些也可能会被不法分子破解入侵。何志会建议: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中,对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律师表示:
在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偷拍案件目前从刑事处罚上对危害后果的判定是难点,因此大多数是以民事案件侵权赔偿处理,刑事判例相对较少。胡钢建议,立法、司法文件应当更加清晰,最低民事赔偿额也要进一步明确。
加快构建一体化、网络化的协同治理平台,并在各大信息传播平台内嵌由公安机关主导的紧急救助等至关重要。胡钢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