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经济与法》)2016年8月19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一次庭审结束后,一男一女两名被告之间却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男子是案件的第一被告张先生,而与他争吵的是案件的第二被告,他的妻子朱女士。
庭审中,张先生说他们之所以闹到今天这样,是因为无意中看到了妻子朱女士的手机聊天记录。
按照朱女士的说法,因为这条聊天记录张先生动手打了她,究竟是什么样的聊天记录,让张先生如此动怒呢?您可能还注意到了一点,在我们以往的案件中矛盾的双方往往都是发生在原告和被告之间,可是,我们看到在这次法院的庭审结束后,两个被告之间却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而且,这个案件的原告也不是外人,是第二被告朱女士的父亲朱金亮。原本的一家人如今为何会对簿公堂呢?
2004年,张先生和朱女士相识在温州,那时张先生刚刚大学毕业来到温州打工,而朱女士还是一名在校学生。
两人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接触了解,挺合得来,便确立了恋爱关系。2008年,两人回到了张先生的老家徐州定居,简单装修了一下房子结婚了。
结婚一年后两个人有了爱情的结晶,夫妻俩一个在外打拼,另一个在家中照顾孩子,日子过得其乐融融。
张先生说为了让家里日子过得更好,他和亲戚朋友借了一笔钱,跟自己的朋友合伙做生意。
张先生说自己后来和朋友合伙做生意挣了些钱,家里的日子也是越过越好。按说,当初吃苦受累的日子都过来了,现在经济条件好了,两人的日子应该越过越红火才对啊。可是他们是如何发展到今天,对簿公堂,恶语相向的这个地步的呢?张先生说,导致这一切的起因都要从一次错误的决定说起。
张先生说朱女士工作了两年,到了2012年,她提出想要自己开一家婚庆公司,需要买一台显示屏,投资15万元左右。朱女士当时说她投资,由她的朋友来具体操作,张先生觉得不靠谱,没有同意。
考虑到要还贷款,张先生觉得投资压力很大。可是朱女士的态度很坚决。张先生如果不给钱,她就向娘家人借。
没办法,张先生从自己公司撤股,拿到了一笔钱,给了朱女士开婚庆公司,张先生之后开了一家药店。可是,没想到婚庆公司没开多久就出事了。朱女士跟合伙人闹翻了,合伙人撂挑子不管了。
公司刚刚开业投了钱,如果现在结束那么之前投进去的钱就白费了。朱女士跟丈夫商量,还要继续投钱,让公司运转起来。张先生再次选择支持妻子,把药店卖了,把钱投在婚庆公司上。
买了价值十几万的设备,可是业务始终没有起色,为了维持公司,张先生说他们两口子也是欠下了很多债。
张先生说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钱都花光了,还欠下了一大笔钱。虽然他并没有责怪妻子朱女士,但是两人经常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而且,自己欠的很多钱都是刷信用卡,需要尽快还款。为了尽快还清欠债,两人商量后再次做出了一个决定,而这个决定却最终导致了夫妻双方的破裂。
朱女士老家在浙江,她觉得老家的市场很可能更适合发展。说有一个老板说想和她一起去开拓那边的市场,张先生不放心,跟妻子说要见一下那个老板。
2013年,见了浙江的这个老板以后,夫妻俩做出了一个决定。妻子拿一些钱到浙江发展,丈夫留守徐州,继续维持婚庆公司,夫妻俩开始了两地分居的日子。
一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到了2015年张先生提出要朱女士回来徐州,可是让他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妻子不愿意回来了。
张先生回忆,此时自己再去朱女士家里,她家里人的态度让他觉得很奇怪,阴阳怪气的。
张先生说朱女士和家人的态度让他很气愤,自己一个人在徐州既要工作还债又要带孩子,幸好有自己的父母帮忙。可是现在父母年事已高,夫妻俩总是两地分居也不是长久之计啊。张先生决定趁着朱女士回徐州两人好好谈谈下一步的规划,可是没承想这次妻子朱女士回来,却让他发现了妻子的一个秘密。
张先生说自己也和妻子提出过如果他不回来,那么一家人是否能在浙江定居,但是每次在电话里妻子都挑事儿吵架。
不仅如此,张先生说自己的母亲生病做手术,自己手头的现金不够,就给妻子朱女士打了电话,但妻子说钱都在她父亲手里,直到母亲做完手术钱也没拿过来。
2016年6月5日,朱女士回到了徐州,她的举动让张先生和家人觉得很反常。妻子竟然和婆婆说把结婚戒指化了打一个项链。
第二天,由于朱女士生病,张先生开车带着她去医院,在等待过程中发现朱女士的手机放在车上了。张先生打开手机看到了让他震惊得一幕。
张先生看到了妻子朱女士和一个朋友的聊天记录,记录的内容让他愤怒到了极点。
张先生回忆,当时手里拿着妻子的手机,看着一条条聊天记录,自己心里是五味杂陈,各种往事历历在目,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冷静了一下,他把朱女士的这些聊天记录都拍了下来,准备找朱女士理论。可是,朱女士的态度让他感到很不可思议,而且,更加出乎意料之外的是,这一“理论”竟然闹到了派出所。
经过协商,双方约定朱女士转账17万给张先生,用来还外债,抚养孩子,然后他们准备离婚。
张先生说没想到,第二天朱女士就和父母一起来到了他家,吵闹着想要回那是17万,当时还报了警。双方在民警的调解下签署了一份协议,其中6万元由张先生自由支配,剩下11万元不动了,离婚的时候再确定怎么分割,肯定要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双方的调解书都在派出所签了,这事情是不是就告一段落了。可是,他们怎么又到法院去打官司了呢?而且,原告是朱女士的父亲朱金亮,被告是张先生和朱女士。原本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一家人,这次究竟在打一场什么样的官司呢?而对于张先生的种种说法,朱女士是否认可呢?
朱女士的父亲朱金亮说朱女士转给张先生的十七万元钱中有十二万元是他的钱。当初自己把钱交给女儿保管,还写了协议。
朱女士说当初转17万元给张先生,并不是出于自愿,对于朱女士的这种说法张先生认为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因为双方签协议时是在派出所,当时签字时双方都有见证人在场,朱女士完全是自愿的。
朱女士说当时在协议上签字时自己头脑并不清醒,没有仔细看协议内容就签字了。
看到这您可能大概也看明白了他们为什么打官司了。朱女士把17万元钱转给了张先生,可朱女士的父亲说这钱里有十二万多元钱是他放在女儿那保管的,现在要钱女儿说给了张先生,自己想拿回这笔钱。可双方协商了几次始终没有达成共识。
2016年6月8日,朱女士的父亲朱金亮作为原告,将女婿张先生和女儿朱女士作为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告上了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要求返还交给女儿的保管金等共计13万余元。朱金亮认为张先生的行为构成了对他财产的侵占。第二被告朱女士认为钱在第一被告张先生手中,应该由张先生承担支付责任。
张先生认为朱金亮是和朱女士签订的保管合同,所以应当由朱女士返还保管金。张先生代理人认为原告朱金亮和第二被告朱女士,存在虚假诉讼的嫌疑。
2016年8月19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张先生向法院提交了朱女士内容暧昧的手机聊天记录。
2016年9月12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朱女士为原告保管涉案款项是无偿保管,因该保管合同产生的债务并非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故对于原告主张被告张先生应基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给付责任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被告朱女士返还原告朱金亮12万余元。
张先生说他下一步要起诉朱女士离婚。财产上的纠纷,法院做出了公断。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认为本案中因保管合同产生夫妻共同债务,并非夫妻生活所负债务。这是因为夫妻共同债务因该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付的债务,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本案当中,朱女士和朱金亮之间,因为是形成无偿保管合同,张先生和朱女士夫妻双方并没有从保管合同上获得任何利益。也没有因为这个保管合同对他们共同生活创造盈利,所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