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消息,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的公开信息,上海迪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发布贬低其他商品的广告,遭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被要求立即停止该广告发布并进行整改。

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即广告不允许含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因此受到了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的违法发布行为,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行政决定:责成当事人立即进行修正措施,即刻停止该广告的进一步发布。
此外,作为对违反法律行为的惩处,决定对当事人征收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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