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艺术居

摄影艺术居

你车窗抛物的样子,真丑!(附实拍图)

admin 196 93

简直是把自己和别人的生命不当回事

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时候

当你正在开车时

一个矿泉水瓶、一个塑料袋、一根烟头

你是打开窗户扔还是不扔呢?

当你抛出垃圾的一刹那

可能就是决定生死的一瞬间

交通事故“没有如果,只有结果”

那些有车窗抛物行为的驾驶员

今天就要曝光你们!

“车窗垃圾”危害:

烟头、纸屑、饮料瓶、塑料袋……这些原本应该丢进垃圾桶的废品,却从飞驰的车里扔出,不仅影响城市形象,增加环卫工人的负担,而且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对驾驶人“车窗抛物”行为,处以100元罚款。

曝光台

1

湘F0YP55岳阳市北港路与巴陵东路交汇处

2

湘F1XQ80岳阳市北港路与巴陵东路交汇处

3

湘F6CA58岳阳市金鹗西路与得胜南路交汇处

4

湘F6T271岳阳市金鹗中路与南湖大道交汇处

5

湘FC444M岳阳市金鹗中路与南湖大道交汇处

6

湘FDQ069岳阳市金鹗中路与南湖大道交汇处

7

湘FDZ567岳阳市金鹗西路与得胜南路交汇处

8

湘FF1119岳阳市金鹗西路与得胜南路交汇处

9

湘FF5885岳阳市金鹗中路与南湖大道交汇处

10

湘FMM638岳阳市洞庭大道与枫桥湖路交汇处

11

湘FT0779岳阳市巴陵东路与白石岭北路交汇处

曝光部分“车窗抛物”违章行为车辆75例

(2019年3月25日至4月2日)

巴陵东路的白石岭路路口至金凤桥路路口路段5例:

湘F0CE06、湘FAG202、湘F11B67、湘F6NU58、湘F1NB75。

巴陵路琵琶王立交桥至新路口路段3例:

湘FFU585、湘FHM586、湘FC1560。

冷水铺路与洛王路交叉路口5例:

湘F3CQ00、湘F2ZF29、湘FDR207、湘FT7376、湘FDT809。

青年中路与白杨坡路交叉口8例:

湘F2ET08、湘FB919V、湘FAH950、湘FMC131、湘F8VL85、湘F3MF26、湘F8HS06、湘FGZ951。

巴陵东路与白石岭北路交汇处12例:

湘FCH061、湘FEA673、湘F7397A、湘F41C08、湘F5UV98、湘FT0779、湘FFM702、湘F9A608、湘F08F27、湘F8HF68、湘FDY521、湘F73E13。

北港路与巴陵东路交汇处7例:

湘F0YP55、湘F7LF76、湘F33B18、湘F54A18、湘F87F60、湘F7009C、湘FE2233。

洞庭大道与枫桥湖路交汇处6例:

湘F1XQ80、湘FHN755、湘FMM638、湘FT0585、湘FT2505、湘FT7350。

金鹗西路与得胜南路交汇处11例:

湘FF1119、湘F0XK10、湘F6CA58、湘F6JQ56、湘F0622C、湘FDZ567湘FFE363、、湘FFJ288、湘FG6842、湘FME515、湘FMS313。

琵琶王路与青年中路交叉处6例:

湘F9933A、湘FAD811、湘FAN989、湘FKR353、湘FLP238、湘FMG277。

金鹗中路与南湖大道交汇处13例:

湘FAK753、湘FC444M、湘FC958S、湘FCF282、湘FDQ069、湘FF5885、湘FG9577、湘FGL707、湘FGP133、湘FLD036、湘FLJ106、湘FT2057、湘F6T271。

小编只想问你

到底是有多想扔垃圾

可以让你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于不顾

扔垃圾再重要

也比不上生命安全重要!